自2017年3月15日起,新制定的《天津市家居定制商品合同》(JF-2017-076)和《天津市建材商品買賣合同》(JF-2017-077)示范文本,將在全市家居市場全面推行。此合同的全面推行,消費者權益將更有保障。
規范行業經營 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據介紹,由于不少家居建材商品、家居定制類商品沒有統一規范的合同,長期以來,均使用企業及賣場各自制定的合同,而家居建材商品的特定性,容易產生合同糾紛且不易解決。為進一步規范居建材行業經營行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合同應運而生。
該合同的主要對商品買賣信息、內容、金額、支付、交貨及驗收、退換貨、質量三包、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家居定制類商品的測量、設計等相關內容進行了規定。力求該示范合同的內容更加具體、全面、嚴密,更具有可操作性、實用性。
規避消費糾紛 家居建材合同明確消費事項
據了解,家居建材合同對現實中經常發生的商家與消費者之間容易產生分歧的“熱點問題”都做了約定。如買方違約退貨,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賣方違約不能交貨,應雙倍返還定金。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家居建材的有害物質限量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強制性要求的,買方有權無條件退貨,并要求賣方賠償相應的檢測費、交通費、誤工費等損失。
此外,家居建材的基本情況條款被要求用規范的語言填寫清楚。新合同明確家居建材“產地”是指家具產品生產成型地。那些標注境外品牌的家居建材,銷售時必須標注真實產地,不能是國內生產組裝卻標注為純進口的“假洋貨”。此外,家居建材的輔料也必須根據家居建材用料真實填寫。
無論是對于消費者來說,還是對于家居建材行業來說,家居建材合同的推行都是有很大的積極意義的。此合同的全面推行,消費者權益將更有保障,有效地避免了消費糾紛,還家居建材行業一片白凈他市場環境。